为了客观反映认证咨询机构业绩、能力、资源配置、社会认可程度,建立认证咨询机构社会信用体系,
给需要认证单位提供选择认证咨询机构的信息,促进认证咨询机构行业自律,制定本规则。
一、参加能力等级评分对象
全省依法取得国家批准资格的认证咨询机构。
二、参加能力等级评分内容
1、2002年8月1日以来的机构咨询业绩;
2、评价当季度机构实际签约的认证咨询人员数量;
3、评价当季度个体业绩咨询人员业务素质;
4、惩戒分值;
5、社会责任分值;
三、评分细则
1、基础分值C
取得国家批准资格为100分。
2、咨询业绩分值Z(以10%权值计算)
以上报的2002年8月1日以来的机构咨询数以及每季度各认证咨询机构上报的签约企业数和获证企业数为基
准进行咨询业绩统计,具体情况见表一、二、三。
表一: 2002年8月1日以来签约咨询企业数业绩分值表
咨询业绩 |
分值 |
1-3家 |
3 |
4-6家 |
6 |
7-9家 |
9 |
10-12家 |
12 |
13-15家 |
15 |
16家以上 |
按1家1分递增计算 |
表二:每季度签约咨询企业数业绩分值表
咨询业绩 |
分值 |
1-3家 |
15 |
4-6家 |
30 |
7-9家 |
45 |
10-12家 |
60 |
13-15家 |
75 |
16家以上 |
按1家5分递增计算 |
表三:每季度获证咨询企业数业绩分值表
咨询业绩 |
分值 |
1-2家 |
10 |
3-4家 |
30 |
5-6家 |
50 |
7-8家 |
70 |
9-10家 |
90 |
10家以上 |
按1家10分递增计算 |
3、签约认证咨询人员分值R(以20%权值计算)
根据每个机构正式签约的不同类别的高级审核员或高级咨询师、审核员或咨询师、实习审核员或助理咨询
师的人数,合并计分。
表四:签约认证咨询人员分值表
单位:分/每证书
| |
质量管理体系 |
环境管理体系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 高级审核员/高级咨询师 |
10 |
15 |
15 |
审核员/咨询师 |
5 |
8 |
8 |
| 实习审核员/助理咨询师 |
2 |
3 |
3 |
4、个体业绩咨询人员分值G(以35%权值计算)
以每季度签约认证咨询人员实际发生的咨询时间为基准,根据不同级别合并计分。高级审核员或高级咨询
师为签约企业咨询的每家每单位时间(1天为1个计算时间单位,下同)积8分;审核员或咨询师为企业咨询
的每家每单位时间积5分;实习审核员或助理咨询师为签约企业咨询的每家每单位时间积2分。
5、惩戒分值(以15%权值计算)。国家及地方认证监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视情
节严重情况扣除10-100分。涉及投诉事件,经查实情况属实,视情节严重情况扣除10-100分。 6、社会责任。以机构或机构人员在认证有效性、合法性方面的具体举措,视实施效果给予0-100分的奖励
分值。
四、等级评分管理
1、认证咨询机构能力分值F由基础分值C、咨询业绩分值Z、签约认证咨询人员分值R、个体业绩咨询人员
分值G、惩戒分值、社会责任分值六部分组成。 2、每季度最后月份20日为分值内容数据采集截止日期,逾期未报者,以上期数据为准。
3、每季度最后月份25日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和浙江省质量合格评定协会网上发布。
4、认证咨询机构能力以分值高低排序,向社会说明分值高低构成标准,但不作其他叙述性评价。
5、认证咨询机构丧失国家批准资格,取消分值排序。
五、规则制修订和解释
本规则由浙江省质量合格评定协会负责制修订和解释。
六、实施日期
本规则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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